江苏省太湖常绿果树技术推广中心
江苏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吴中推广示范基地
果树、茶叶种苗采购招标文件
为保证2017年江苏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吴中推广示
范基地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项目经营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太湖果树技术推广中心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太湖果树技术推广中心科技项目物资采购管
理规定》,本项目种苗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办法。
1、招标内容:《江苏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吴中推广示
范基地》项目枇杷、茶叶种苗供应。具体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一)。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
3、报名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湖常绿果树技术推广中心(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4、开标时间:2018年4月3日;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10时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柜收。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备查: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100亩以上苗木种植苗圃的企业。
6、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按附件(一)要求进行供苗并保证成活率95%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7、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招标单位有权柜收。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报总价和分项价,报价总金额到元为止,元以下无效,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苗木、运输费用。
8、投标文件不利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需缴纳一定的评标费,评标费以中标价按比例累计收取(中标价1万—10万部分,按1%收取;中标价10万—50万部分,按0.5%收取,50万以上部分,按0.3%收取)。
10、评标办法:招标人依据本招标项目特点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定各个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情况。本次招标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完成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确定1家中标人。
11、招标人在定标一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定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因中标人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先付30%预付款,苗木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附件(一):苗木清单及质量要求;
附件(一):苗木清单及质量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描述
| 数量(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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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枇杷树(白玉、冠玉)
| 三年生苗,地径2.5-3cm
|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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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茶树
| 高60 cm-80 cm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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